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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来源: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时间:2017-12-14    浏览:2306次

    风险事件回顾:行业下滑导致现金枯竭,通过转让资产让渡股份筹集偿付资金

    一、 风险事件回顾

    H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发行“11H01/02”,发行金额 28 亿元,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无担保,由 R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时L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给予的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AAA。2012 年 1 月,“11H01/02”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H 公司是一家从事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 “11H01/02”发行后,风电设备行业由于产能过剩、竞争加剧、下游风电场开发速度放缓等原因进入调整期,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均出现了业绩下滑的情形。2012 年 9 月,L 信用评级公司将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下调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2014 年 4 月,H 公司发布 2013 年年度报告,当 年 产 生 巨 额 亏 损 34.46 亿 元 。 由 于 连 续 两 年 亏 损 , “11H01/02”于 5 月起暂停上市,L 信用评级公司 9 月下调 7 其债项及主体评级至 A,11 月再次下调至 BBB。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应于 2014 年 12 月实施回售,并于 12 月 X 日完成回售兑付。根据投资者的申报,此次回售金额达 25.6 亿元。此前,由于长期处于资金紧张状态,H 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公司债券违约风险不断加大,多次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表明公司不确定是否能按期足额进行回售兑付。12 月 X 日,H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后续通过外部意向投资人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由发起人股东让渡予意向投资人的方式,筹集到此次回售所需资金,回售风险得以化解。 “11H01/02”于 2016 年 5 月 X 日起恢复上市,5 月 X 日债项及主体评级上调至 A,并于 12 月 X 日完成剩余部分的本息兑付。

    二、投资小贴士

    关注信息披露,不可掉以轻心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风险最重要的渠道和来源。早在 2012 年9月,“11H01/02” 的评级已发生下调,2014 年发布的年报进一步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变化,回售实施前的信息披露文件也多次揭示了回售存在的风险。对相关信息披露保持关注能够让投资者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合理研判投资风险。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通过交易所 8 官网披露,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通常在每年的 4 月末和 8 月末披露,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成果、资产状况和风险情况;第二类是临时报告,目前有关法规和规则要求发行人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两类报告都有较为明确的格式准则,一般能够涵盖影响债券价格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在“11H01/02”的案例中,评级公司的评级报告和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公告先后披露了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及其财务上的影响,能够起到及时揭示风险的作用。对信息披露保持密切关注既是对自身投资行为的负责,也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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