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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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节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连续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9〕13号    时间:2019-09-10    浏览:2206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9月13日(星期五)为中秋节休市,9月14日(星期六)至9月15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为防范中秋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11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聚乙烯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玉米淀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焦炭、焦煤、纤维板、胶合板、鸡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粳米、聚丙烯、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提示

    9月12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9月16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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