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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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1〕50号    时间:2021-09-16    浏览:6458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中秋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以及连续交易时间提示:

    9月17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9月18日(星期六)至9月21日(星期二)休市。
    9月22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铝、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9月2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长假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硅铁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短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涨跌停板幅度为8%;硅铁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涨跌停板幅度为8%。锰硅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涨跌停板幅度为8%。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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