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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11-23    浏览:1459次

2016年11月23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CU1612、AL1612、ZN1612、PB1612、NI1612、SN1612、AU1612、AG1612、RB1612、HC1612、BU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7%。
BU1706合约持仓超过5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NI1701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3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5%。
RB1701持仓超过120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5%。
RU1701,RU17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ZN1701合约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HC1612合约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幅度为9%。
HC1701、HC1705、HC1710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为6%
RB1705、RB1709、RB1710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为6%。


大连商品交易所:
JD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5%。
L1612、M1612、P1612、PP1612、V1612、Y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6%。
I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7%。
I1701、I1705、I1709、I1710合约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为11%。
I1703合约出现第一个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为9%。
I1702、I1706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为6%。

郑州商品交易所:

MA1612、FG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日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5%。
TA1612、ZC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日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TF1612、T16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12月9日。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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